为全面压实镇、村、组各级领导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责任,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监管管护到位。古城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责任制,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,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,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,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常态化、规范化。
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了古城镇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书记任组长,镇长任常务副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、中心站所负责人、各村党总支书记、主任为成员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,具体承办相关业务。
建立三级制度。将古城镇辖区内省道1条、县道6条、乡道23条、组道187条(段)共216条(段)纳入镇级路长制。实行分级路长制,省道、县道公路镇级、村组实行二级路长制,由镇党委书记担任路长,相应路段的村干部担任路长。乡道公路实行镇、村组二级路长制,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路长,相应路段的村干部担任路长。村道公路实行镇、村、组三级路长制,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,各村镇挂钩村班子成员为副总路长,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担任相应行政区域内的路长。
明确各级责任。对路长制领导小组职责,总路长、副总路长职责,路长职责,路长制办公室职责,联系部门的职责等进行划分,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、部门职责,要求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、团结协作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提高管理水平。
强化队伍建设。逐步建立一支精干、专业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,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。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。设置农村公路专职工作人员,配合镇级路长办公室做好对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,组织落实好对乡道、村道的管理工作。村民委员会调动群众积极性,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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